总览
- 数据基础的完整性
- 反证的要求
- 举证责任及其倒置
2× 超出 · 1× 满足
数据基础的完整性超出
出现所列情形之一时,税务机关可以对其自行确定的计税依据适用法定税率:未申报、存在隐匿收入的资料、单据虚假或实质不实、账簿缺失或无法使用、纳税人无法找到。
出处Данъчно-осигурителен процесуален кодекс (ДОПК), чл. 122 ал. 1
我们所做的对所有科目、所有供应商和所有商品组进行全量采集。不做抽样:100 % 就是上限,没有任何方法能够越过。
反证的要求超出
适用该条款之前,税务机关应告知受查人计税依据将依第 122 条确定,并给予至少 14 天的期限提交证据和陈述意见。
出处ДОПК, чл. 124 ал. 1
我们所做的封闭体系:采购、生产、重量、件数、销售渠道与收入互相支撑。其中一个数值有误,会由其余数值显现出来。
了解更多——1 条轴线
举证责任及其倒置满足
在复议程序中,只要第 122 条第 1 款的理由有所收集的证据支持,稽查决定中的事实认定即推定为正确,直至有相反证明。
出处ДОПК, чл. 124 ал. 2
我们所做的证据的构建方式使举证责任的倒置始终可以追溯,并使反证作用于计算本身,而不是作用于异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