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览
- 计算过程的可追溯性
- 反证的要求
- 举证责任及其倒置
2× 超出 · 1× 满足
计算过程的可追溯性超出
Commissioner 不同意申报的,在考虑进一步的申报、账簿和证据后,依其最佳判断核定应税所得。
出处Income Tax Management Act (Cap. 372), Art. 31
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数值都可追溯到单张凭证。计算链条可以双向通行——从结果回到凭证,再回到结果。
反证的要求超出
上诉人无正当理由未提交 Commissioner 先前索取的记录、文件、账簿和电子数据的,法庭不认为证据足以支持变更核定。
出处Income Tax Management Act (Cap. 372) · Verfahren vor dem Administrative Review Tribunal
我们所做的封闭体系:采购、生产、重量、件数、销售渠道与收入互相支撑。其中一个数值有误,会由其余数值显现出来。
了解更多——1 条轴线
举证责任及其倒置满足
上诉须自驳回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。
出处Income Tax Management Act (Cap. 372)
我们所做的证据的构建方式使举证责任的倒置始终可以追溯,并使反证作用于计算本身,而不是作用于异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