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览
- 计算过程的可追溯性
- 数据基础的完整性
- 举证责任及其倒置
2× 超出 · 1× 满足
计算过程的可追溯性超出
署长依其判断确定应税客体的数额,并据此课税。未提交申报的,署长可以依稽查所得或其掌握的资料,按其判断作出核定。
出处Ο περί Βεβαιώσεως και Εισπράξεως Φόρων Νόμος (4/1978), Abs. 3
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数值都可追溯到单张凭证。计算链条可以双向通行——从结果回到凭证,再回到结果。
数据基础的完整性超出
署长可以将为另一年度课税而取得的稽查结论用于受查年度——如果未提交申报、未设置账簿或记录,或者他认为申报不完整、不准确。
出处Gesetz 4/1978, Abs. 4
我们所做的对所有科目、所有供应商和所有商品组进行全量采集。不做抽样:100 % 就是上限,没有任何方法能够越过。
了解更多——1 条轴线
举证责任及其倒置满足
依判断作出的核定,不影响因拒绝、遗漏或疏于提交申报而产生的其他责任。
出处Gesetz 4/1978, Vorbehalt zu Abs. 3
我们所做的证据的构建方式使举证责任的倒置始终可以追溯,并使反证作用于计算本身,而不是作用于异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