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会计事实认定

操纵指控

技术上不可能发生的事,就没有发生。

在现代收款系统中,一张小票与其事后更改之间隔着若干彼此独立的屏障。每一道各自起作用。想要抹去哪怕一笔,就得同时越过全部。在具体案件中这究竟是否可能,不是可信度问题——这是一项技术认定,而技术认定是可以举证的。

为什么这会改变证明方向

操纵指控给企业出了一道通常无解的题:证明某件事没有发生。技术证明把它反过来。若已查明受查期间屏障确实有效,问题就不再是有没有人改过什么,而是这究竟怎么可能发生。这个问题,得由提出指控的一方回答。

证明应当对照什么来衡量

本表所列条文为德国法。多数欧洲法域都有同样的原则——其原文并按国别整理,见法律依据登记册

法律依据:德国,另附其他法域的对照行
要点法律依据含义
技术义务§ 146a Abs. 1 Sätze 1 bis 3 AO每一笔业务逐笔、完整、正确、及时、有序——并由安全模块、存储介质和统一数字接口加以保护。
原则§ 158 Abs. 1 AO合规的账簿作为课税基础
门槛§ 158 Abs. 2 Nr. 1 AO在有理由质疑实质正确性的范围内。
有利情形同样在内§ 88 Abs. 1 Satz 2 AO机关也必须考虑对当事人有利的情形
在法院§ 96 Abs. 1 Satz 1 FGO程序的整体结果裁判——技术证明是其中一部分。
捷克作为对照§ 92 Abs. 5 lit. c daňového řádu那里的法律明文规定:由机关证明足以推翻记录完整性的事实

先区分,后辩护

很多看似更改的现象,其实是系统设计使然:编号断号、出现两次的交易、收款机与安全模块之间的时间差、集中的撤销。只要还没弄清哪些异常是真的,那些本会自行消解的也会被一并辩护——而真正要紧的地方反倒失去可信度。

我们不做什么

我们不代理您,也不就法律问题提供咨询。在刑事或行政处罚程序中,两者都属于辩护人,辩护策略由他决定,不由我们决定。我们确定技术上什么可能、什么不可能,并以能在程序中站住的形式记录下来。包括结论对委托人不利的情形。

我们做什么

我们查明具体案件中哪些防护处于有效状态,并可追溯地记录下来。报告的构造使法院指定的鉴定人无需专用软件即可核验——这样的核验我们主动提议。

如何区分发现与假象

我们在庭审中为什么负责

此处引用的法律规定仅供参考,不能替代法律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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