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会计事实认定

法庭上的鉴定意见

我们为自己的核算负责。

无人为之负责的鉴定意见,在程序中价值有限。我们公开原始数据,并记录计算过程,使得无需专用软件也能重新验算。我们主动提议由法院指定的鉴定人核验结果——有所隐瞒的人不会这样做。我们也在开庭审理中为自己的核算负责。

认定事实,而不评价事实

FGO 第 96 条第 1 款第 1 句明文规定:法院依其从程序整体结果中获得的自由心证裁判。认定事实是鉴定人的任务,评价事实是法院的任务,法律后果则是您的代理人的任务。试图替法院决定结论的报告,首先就会因越界而被攻击——而且理由充分。

程序中的角色

本表所列条文为德国法。多数欧洲法域都有同样的原则——其原文并按国别整理,见法律依据登记册

法律依据:德国
法律依据做什么
法院§ 96 Abs. 1 Satz 1 FGO程序的整体结果裁判。
法院§ 76 Abs. 1 Satz 1 FGO依职权查明事实。
法院指定的鉴定人§ 81 Abs. 1 Satz 2 FGO法院指定并询问。
当事人§ 76 Abs. 1 Satz 3 FGO对事实情形的陈述须完整且真实
我们作为当事人委托的专业意见认定事实,以可重新验算的方式呈现,并为之负责——不作评价
期限§ 79b Abs. 3 FGO逾期提出的可以被驳回——时间表也是案件的一部分。

主动提议核验,本身就是一个论据

主动提议由法院指定的鉴定人核验自己的工作,所传达的关于自身核算的信息,是报告里任何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。这是只有承受得起的人才能提出的提议——而且它同时推动 FGO 第 76 条第 1 款第 1 句的依职权查明。

我们不是什么

我们不是您的法律代理人。程序文书、申请和法律论证属于您的律师。我们提供他可以依托的事实基础——法院问起时,由我们向法院解释。

我们做什么

公开的原始数据、记录完备的计算、由我们主动提议的核验,以及出席开庭审理。我们认定的,我们负责;我们无法认定的,我们事先说明。

一份可用的鉴定意见需要什么

证明方向如何调转

此处引用的法律规定仅供参考,不能替代法律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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