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会计事实认定

核算验证

核算与货物流向是否吻合?

采购、配方、生产、销售——再经货物流向回到起点。若账面耗用量与采购量不同,问题恰在其中。若两者一致,那就是对申报收入的独立印证——在程序中,这比任何“偏差并不严重”的解释都更有分量。

证明力来自闭环,而非单个数字

只朝一个方向推进的核算,总是可以被质疑:其中每一个假设都可被攻击。闭合的循环则不同。若采购、配方、生产与销售互相支撑,针对某一变量的异议就必须同时解释其余三项。单独一个错误数值会从其余数据中被甩出来。

四个环节及其确定的内容

环节数据来源它确定什么
采购带数量与日期的进项发票可能生产量的上限
配方企业的配方投入如何在各产品间分配
生产生产与耗用数据实际制成了什么。
销售收款数据与收入科目什么离开了企业。
货物流向库存记录、盘点最终可能剩下什么——并闭合循环。
收入相关性商品主数据产品线中哪一部分产生收入,哪一部分不产生。

逐个品项,而非按总额

按产品组进行的检查只能发现粗略偏差。我们逐个品项检查,并指出产品线中哪一部分产生收入、哪一部分不产生——进入其他产品的原料、包装、经营用料。几乎所有官方合理性检验都缺少这一区分,而恰恰是它改变结果。

循环闭不上的时候

那我们就说出来。无法解释的偏差不会被算法抹平——它会被指名、量化并置于上下文中。总能算得通的鉴定意见,不是鉴定意见。

我们做什么

我们记录受查期间完整的进货——不是挑选——保存每个产品的配方,并让证明贯穿全部四个环节。每一个数字都追溯到凭证,每一次计算都记录到第三方可以复核的程度。

为什么按比率外推会把每个误差放大三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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